各民办普通高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(2010-2020年),进一步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研究工作,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科学发展,我厅决定开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申报对象为全省民办普通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。
二、项目范围
该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申报指南见附件1,也可自拟题目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和要求
(一)各民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申报工作。
(二)各民办高校根据申报限额(见附件2)组织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(三)各民办高校要严格按照《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和项目推荐工作,把好申报关。
(四)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材料。申请书可通过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网页(www.hee.cn)查阅下载。申报材料应规范、齐全、内容真实。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一律撤项。
河北省教育厅
2016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