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、室、二级学院(部):
为做好国家奖、助学金管理工作,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《关于印发<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、河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《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冀教财〔2019〕52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修订《国家奖、助学金实施细则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
beat365唯一官网关于印发《国家奖、助学金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通知(院政〔2024〕38号)(1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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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5日